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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公积金翻建自住房提取办理流程

  办理流程

  1、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,提交申请资料。

  2、窗口经办员核验申请材料,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。

  3、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,并材料齐全、格式规范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予以办理,并出具《业务回执》;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不予办理,并告知原因。

  办理时限与额度

  时限:

  当场办结。

  额度:

  只能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翻建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,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,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/平方米、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(决)算金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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