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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图书馆借书规定

贵州省图书馆借书规定

  (一)中文图书借阅规则

  1、实行开架借阅。

  2、读者持本馆读者卡办理外借手续;图书外借期限为30天,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限为15天;逾期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.10元,逾期10天后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.20元。

  3、办理外借登记后,请读者核对登记情况并查看图书有无破损或缺页,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。

  4、请爱护图书资料,勿在书上折页、勾画、圈点、撕割。如有损坏、遗失等情况,按本馆有关规定赔偿。

  5、复印资料,请到服务台办理复印手续。

  6、开放时间: 星期一至星期日:9:00—21:00;期五:14:00—21:00

  (二)外文图书借阅规则

  1、实行开架借阅。

  2、读者持综合类卡可借外文图书两册,借期30天,到期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限为15天;逾期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.10元,逾期10天后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.20元。

  3、外文珍本图书、新版贵重图书及外文工具书实行半开架阅览,仅供内阅,概不外借。不复印、翻拍。

  4、请爱护书刊资料,勿在期刊上折页、勾画、圈点、撕割。如有损坏、遗失等情况,按本馆有关规定赔偿。

  5、开放时间:星期一休息;星期二至星期日:12:00—18:00;星期五:14:00—18:00

  (三)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规则

  1、盲人读者凭借书证可外借盲文图书,每卡每次可外借图书两册,图书外借期限为30天,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限为15天;逾期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.10元,逾期10天后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.20元。

  2、MP3和视听资源仅限馆内使用。

  3、请爱护图书资料,勿在书上折页、撕割。如有损坏、遗失等情况,按本馆有关规定赔偿。

  4、时间:星期一休息;星期二至星期日:9:00—18:00.

  (四)中文现刊借阅规则

  1、实行开架借阅。

  2、部分期刊可外借,每次限借二册,借期15天,不续借;逾期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.10元,逾期10天后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.20元。

  3、请爱护期刊,请勿在期刊上勾画、圈点、撕割。

  4、读者阅览或外借时如发现期刊有污损、剪割、撕毁等情况,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。

  5、阅览或外借期刊如发生损坏或丢失情况,按本馆有关规定赔偿。

  6、开放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日:9:00—21:00;星期五:14:00—21:00

  (五)电子阅读器借阅规则

  1、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到省图办卡处升级读者卡,开通电子书借阅功能,并支付1000元押金,即可办理电子书阅读器借还服务。

  2、电子书阅读器借期 30 天,可续借 1 次,借期15天,逾期归还按 0.5元/天的标准交纳逾期费,不封顶;电子书阅读器不支持自助归还服务,请在本馆电子阅览室借还。

  3.请爱护公物,电子书阅读器电子屏脆弱易损,请在使用和携带过程中注意防挤压、防摔、防水,切勿用尖锐物体触碰屏幕,如有损坏、遗失等情况,按本馆有关规定赔偿。

  4、归还电子书阅读器前请备份好个人文档和个人应用程序,个人存入的资料本馆不作保留。

  5、请自觉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、版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,合法利用下载的电子资源。

  6、服务时间:周一休息;周二至周日:12:00—18:00;周五:14:00—1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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