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儿有权利分家产吗?
问:女儿有权利分家产吗?
答:有。根据《继承法》的相关规定:第一顺序继承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第二顺序继承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《继承法》中的“子女”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因此,女儿是有权利分家产的。
扩展资料:
遗产范围:
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,包括:
(一)公民的收入;
(二)公民的房屋、储蓄和生活用品;
(三)公民的林木、牲畜和家禽;
(四)公民的文物、图书资料;
(五)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;
(六)公民的著作权、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;
(七)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。
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: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:
(一)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;
(二)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;
(三)遗嘱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;
(四)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;
(五)遗嘱未处分的遗产。
